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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集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祥和涂装集团添加时间:2020-01-26

总部各部门、生产园、各子公司:


 自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下称冠状病毒)突袭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省市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和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经总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总部总经理批准,现将祥和集团加强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措施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成立祥和集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防控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伍泽涌(集团总经理)


 副组长:李道安(集团副总经理)


 成员:周建新(集团副总经理)  杨璞(集团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处处长)  陈依贵(人力行政处处长)  张利(物流采购处处长)  李桦(技术保障处处长)  曹祖国(生产园园区主任)  邓绍成(生产园园区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部人力行政处,陈依贵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研究和跟踪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供和宣传疫情防控专业资讯,领导和指挥祥和集团疫情防控工作。


 (二)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李道安(集团副总经理)


 副组长:陈依贵(人力行政处处长)


 成员:高光银(总工办主任) 张利(物流采购处处长) 杨璞(集团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处处长) 李桦(技术保障处处长) 吴柯(市场拓展部副部长) 何小利(人力行政处人事主管) 曹祖国(生产园园区主任) 邓绍成(生产园园区副主任) 康晖(产品处处长) 尹华玉(磷化处处长) 赵峰(节能一部部长) 周建新(集团副总兼节能三部与大客户部部长) 梅军(节能四部部长) 罗伟(节能五部部长) 唐中良(北京公司经理) 王超(青岛公司经理) 康立社(上海公司经理) 宣扬 (合肥公司经理)徐小兰(重庆公司经理) 赵为民(广州公司经理) 卢有贵有(厦门公司经理)


 职责:负责各部门员工及家人去向动态、身体状况(温度)等疫情要素的了解与统计工作,主动关注本部门人员及其家人疫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效管控。


 (三)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李道安


 成员:周建新 杨璞 陈依贵


 职责:检查督促各部门、子公司防控措施落实与反馈情况,检查各部门、各子公司居家办公执行情况。


 二、积极应对,加强防护


 1.祥和集团总部各部门、生产园和各子公司要切实为疫情防控承担起社会责任,依据祥和集团防控措施与要求,保护全体祥和人、祥和人家属及祥和干系人的安全健康。


 2.祥和集团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和执行所在地方政府防控指挥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因地制宜落实家庭及办公场所的通风、消毒、测体温等措施,加强防疫知识的学习与宣传教育,提升全体祥和人、祥和人家属及祥和干系人的认知水平,做好疾病自我防护。


 3.按照祥和防控疫情领导小组的要求,建立疫情日报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子公司第一负责人为冠状病毒防控第一责任人,须对所管理的全部员工涉及冠状病毒防控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包括员工家属是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是否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如有,须另做详细说明并及时向集团总部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各子公司经理还须按照所在地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汇报和报告情况,切实履行好公司的主体责任。


 4.严格执行本公司、本部门所在地防控指挥部门的工作部署与要求,根据疫情变化制定完善相应本公司、本部门预案,确保祥和集团安全稳定有序。


 三、日常防护措施


 1.节日期间不得到重点疫区旅游、探亲;


 2.节后复工后要严格遵守公司的防控要求,自觉和正确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3.尽量少去人员密集区,室内保持空气流通;


 4.勤洗手,做好个人卫生和出门的必要防护帮助;


 5.出现咳嗽、发热症状时,及时到医院寻求正确的诊疗。


 四、工作要求


 1.全体员工要遵守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街道、社区防控疫情的各项规定及措施,正确辨识各种冠状病毒疫情信息,不制造、不听信、不传播不实言论,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厦门公司按成都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生产园要按照新津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前做好复工申请,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确保完成各部门、各子公司订单任务,会同物流采购处做好物流发货工作。


 3.各部门、各子公司要对本单位与本部门人员2020年1月8日以来的相关信息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并汇总(见附件3),于2020年1月30日22:00之前,微信或QQ报送至总部人力行政处,在冠状病毒疫情未解除防控之前,各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每天要对所属人员情况进行了解,不漏掉任何一个人,于每天20:00之前,报告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及其家人疫情防控情况,发生疑似案例和确诊案例,须及时上报总部人力行政处和领导小组。对漏报、谎报、隐瞒不报者,经调查核实,将依据集团总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在国家及所在地对冠状病毒疫情未解除防控之前,为预防万一情况,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8日期间,集团全体员工在工作所在地实行居家办公,2月9日起到回到工作单位办公。在此期间,各部门、各子公司须每天5:30召开微信或QQ会议,听取每位员工的工作和防控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项问题,确保各项行政与营销工作正常进行;生产园根据生产订单情况酌情安排人员生产,总部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到总部办公室完成临时紧急性工作。


 5.各营销部门、各子公司如有化工紧急订单任务,请及时与物流采购处进行协调联系;如有节能设备检测、安装与验收任务,请提前与用户单位协调确认清楚,具备条件下及时与总部技术保障处联系落实,防控与生产并举,生产园与物流采购处已安排专人负责,把本次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6.各部门、各子公司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员工,全员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各微信、qq群和网络舆情管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把集团总部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


 7.疫情就是命令,防空就是责任。疫情防控是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目前最为紧要、迫切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全体员工戮力同心、群策群力,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无硝烟的战争。


 特此通知


 附件:


 1.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


 2.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号)


 3.部门/公司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


成都祥和总部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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